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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法院发出首份行政诉前调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23-10-18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0779

“喂,请问是法院吗?我准备起诉顺安镇政府,法院能不能帮我们先行调解?”近日,义安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接到许某的电话并初步审核其提交的材料后,第一时间与顺安镇政府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属于行政协议类纠纷可以诉前调解便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座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共同申请法院出具行政调解书。


     顺安镇政府因棚改项目需要,于2018年5月拆迁了许某189.6房屋拆迁协议约定拆迁补偿款按798元/计算。2021年10月5日,经双方协商顺安镇政府同意许某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许某同村村民罗某户一致。2023年7月顺安镇政府拆迁罗某的房屋,补偿标准按1200元/计算,故许某要求顺安镇政府按照402/的差价补发房屋拆迁补偿款76219.2元。2023年8月,许某父亲因补偿款问题信访至义安区信访局。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承办法官积极敦促顺安镇政府提出实质性解决方案,顺安镇政府表示愿意于2023年10月31日前补偿许某5万元,许某对此表示同意。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申请下,义安区法院于2023年10月17日作出首份行政诉前调书。

义安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巧用诉前调解架起“连心桥”,促使该房屋征收补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义安区法院将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努力实现 “法结”“心结”一起解。

文字:张晶晶

图片:何